参
展
单
位
资
料
★
|
单位全称(中文)
|
|
单位全称(英文)
|
|
联系地址
|
|
邮 编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手 机
|
|
电子邮箱
|
|
传 真
|
|
参展
商品
|
|
企业注册资本
|
|
法人代表
|
|
展
位
资
料
|
所选展区
|
制鞋皮艺类展区
展位号:
制衣工艺类展区
展位号:
机械模具类展区
展位号:
电子制造类展区
展位号:
其 它 区:
展位号:
|
标
准
展
位
|
国内 6500元/
3m
×
3m
个,
价格: 元;
|
标准配备:展出场地、三面展板、楣牌制作、一张洽谈桌、二把椅子、九平方地毯、一个220V/
5A
电源插座、二支射灯;展商如需其它服务项目务必事先申请,费用自理。
|
国际 1680USD/
3m
×
3m
个,
价格: 元;
|
室
内
光
地
|
国内 700元/ ㎡, 36㎡ 起租
㎡,价格: 元;
|
展出场地、保安服务,无任何设施,除此两项费用外搭建费、光地管理费等其它费用全部由企业自己承担。展台搭建非本组委会指定搭建商搭建则需向组委会或主场搭建商提交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展台施工平面图等),并交纳施工管理费:20元人民币/㎡。
|
国际180 USD/ ㎡, 36㎡ 起租
㎡,价格: 元;
|
(参展单位盖章) (组委会盖章)
参展单位负责人(签字): 申请日期: 组委会经办人(签字):
|
报名资 料
|
参展企业报名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00字以内的中英文简介。
(参展商产品和企业联系方式免费登载会刊,网页,请提供英文稿电子版) 报名截止日期:
2008年4月10日
|
组
委
会
资
料
|
户 名
|
广州市电购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
帐 号
|
4411 6960 9018 00175 8784
|
开户行
|
交通银行广州市新港支行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国企大厦A座24楼24B室
|
邮 编
|
518031
|
联系人
|
李丽红
|
电 话
|
0755-25911719-803
|
传 真
|
0755-82129416
|
电子邮箱
|
Lpee2008@163.com
|
网 址
|
www.1718vip.com/laser
|
备
注
|
1、报名资料:“第二届亚洲(东莞)国际激光加工装备技术展览会报名表”(请用正楷字体详细填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描述(中英文),在
2008年4月10日
前传真或邮寄至LPEE2008激光会议组委会;
2、“参展报名表”上带“★”栏目资料将按固定格式免费登载在会刊和网站上,请企业务必认真填写“参展单位资料”;
3、企业报名时请提供准确资料,组委会将不另行收集。报名资料将作为组委会对企业参展资格审核的依据。
4、“企业简介”请提供电子文档,组委会有权对超出规定字数的企业描述进行修改;
5、组委会收齐企业报名资料后,审核资格后发出展位确认通知书;
6、企业收到展位通知书5天内,必须确认回执,缴纳全额展位费,并将展位费汇款底单传真至组委会。组委会在收到款项后即确认企业参展资格,落实展位,寄发《参展手册》。
|
责
任
条
款
|
1、本展会属专业性展会,展览期间严禁现场零售展品,分租、转让或转租展位,否则组委会有权收回该摊位及责令拆除新加单位;
2、参展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参展费用,展位费一经收取,概不退还;组委会一律拒收现金或无抬头支票,否则,所有经济损失由展商承担;
3、参展商展示产品必须属于本展会规定的展品范围,且与报名申报相符,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
4、组委会保留对展位图修改的权利;因各种人力所无法抗拒的因素而造成的损失,组委会概不负责!
5、各参展单位展会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展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展会期间不得展示和播放与本展会展示范围不相符的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只能展示由自己生产或拥有代理权的展品,不准假冒他人专利或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以上行为一经发现,组委会将直接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参展单位的展品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必须向组委会提交相关权利证明文件,经组委会核实后入卷备案。
6、未尽事宜,以组委会最终通知为准。
|
|
|
|
|
|
|
|
|
|
|
|
|
|
|
|
|